车辆撤离通告
发布人:  发布时间:2018-07-09   浏览次数:1397

因学院建设需要,凡停放在图书馆地下车库的所有车辆,请于710日前自行撤离该车库。停放在校园的非本校教职工车辆,须于710日前自行撤离本校。否则,将予以拖离。由此造成车辆损伤、失踪,校方不承担责任。

特此通告。

安全管理办公室

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